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19 - 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2020-06-11 10:50

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务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意见》(信院教发〔2020〕10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课程

1、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课程(单列实验课程除外)均需安排期末考试(受实验限制无法安排考试的课程除外)。

2、期末考试采用线上闭卷考试或线上开卷考试进行。本学期各门课程考试形式见附件1。

3、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规定的非考试课程及单列实验课程(未进行线上实验教学除外),可采用随堂测试、课程论文、作品设计、学习报告等方式,结合平时成绩进行考核。

二、考试时间

1、非考试课程需在6月26日前完成考核。

2、专业课考试安排在6月29日-7月7日进行,每天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教学办于6月15日前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

3、公修课及教师教育平台课程考试安排在7月8日-7月10日进行,由教务处安排。

三、考试安排

1、线上考试课程使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在线考试。其中,线上闭卷考试需同时结合使用腾讯会议、钉钉等具有视频和语音功能的网络平台进行视频监考;线上开卷考试,过程可以离线。线上开卷、闭卷考试均需在开考30分钟内签到。

2、在线闭卷考试监考统一在指定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中心提前在监考使用的实验室电脑上安装腾讯会议和EV录屏软件。每个班的监考在一个实验室内进行,每20名学生安排1名监考教师。学院在考试前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各任课老师加强与学生沟通,说明考试的形式和注意事项,在考试前进行模拟考试预演。

3、所有在线开卷考试均由任课教师监考。地点集中在同一机房,以便巡考。

4、监考老师认真做好监考记录,并于监考结束后上交到教学办。其中,在线闭卷考试需进行监考录屏存档。

四、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组)要严格按照教务处文件(信院教发〔2020〕10号)要求,提前一周(6月22日前)在超星网络教学空间完成所负责课程期末考试题库建设。

2、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认真检查题库建设质量,组织组卷,并在试题审批单上签字,交教学办存档。

3、任课教师需至少提前两周告知学生考试方式,明确课程成绩构成比例。

4、任课老师须于7月16日前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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