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2016-09-26 13:13

 各班级:

    为做好2016年国家和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办法

     1.各班级要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信院学字[2008]01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08]001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08]003号)和《信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08]006号)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2.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且上学年无补考科目。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班级前25%,且上学年无补考科目。

申请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分别在班级前20%、30%、50%,且上学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二、评选名额

 本次我院共分配国家奖学金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40名和学校综合奖学金165名,各班级名额见分配表。

学校单项奖学金不分配具体名额,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标准申报。

三、日程安排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由各班级将本班符合条件的同学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8日中午下班前报至401办公室。

      10月8日至12日,为学院审核公示阶段。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名单在网 站和宣传栏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汇总表各1份;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以及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生工作、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突出事迹。要求文字顺畅,重点表述在思想、学习、工作上积极进取的经验材料,而不是学生个人担任职务、所获荣誉的简单罗列,字数不少于2000字。

(4)学生申请审批表填写依据《2016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表格填报要求》

         2.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审批表和单项奖学金审批表各1份。单项奖学金需要附加相关证明材料1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复印件等)。

        (2)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名单及电子版各1份。

        3.各班级所有报送材料均需由班主任亲自审核把关,所有签名处均需亲笔手写签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不予接收。

        4.所有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均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后发送至1404002785@qq.com。

五、有关要求

      奖学金评审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关系学校学风建设,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班主任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审材料,推动评选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禁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杨帆

电  话:639077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班级

班级人数

国家学金

励志奖学金

校级一等

奖学金

校级二等

奖学金

校级三等

奖学金

2013级计科一班

54

3

6

4

6

12

2013级计科二班

54

2013级信管班

67

6

4

8

17

2013级软工班

65

2014级计科一班

46

14

8

16

32

2014级计科二班

45

2014级信管班

61

2014级软工班

55

2014级物联网班

61

2015级计科班

92

5

2

6

11

2015级信管班

60

9

6

11

22

2015级软工班

59

2015级物联网班

66

合计

785

3

40

24

47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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