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15–2016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目标,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和谐校园实践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班级团支部,在校共青团员、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努力勤奋,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
4、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联系群众,有较高威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
6、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作弊、违纪现象。
(二)模范团干部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准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职务一年以上(含一年),热爱团学工作;
2、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能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方向。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作风扎实、正派。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爱护同学,有较高的威信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班子成员配备齐全、制度健全且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3、团支部团结协作,在学生中威信较高,核心作用明显,决策民主,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并和班委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4、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5、能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在促进学风建设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
6、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期缴纳团费,积极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定期组织团员青年进行理论学习,组织生活正规且富有成效。
三、推荐办法
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团总支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层层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推荐比例如下:先进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模范团干部不超过团员青年总数的2.5%;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团员青年总数的5%。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
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把“评优”与平时“创先进”紧密地结合起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讲究质量,防止走过场和轮流“坐庄”的不良现象。
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团总支,团总支召开委员扩大会议(所属各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按条件评选。获得推荐资格的团支部要对本支部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2000字以内),并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附件2)。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
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的评选在团员评议的基础上,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团员和团干部要写出个人总结(1000字以内),经学院团总支审查并填写“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申请表(附件3)。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
四、时间安排
各团支部根据情况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4月20日前,各团总支将“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和总结材料各一份交到410,同时上报汇总表。电子稿以各班为单位发至1404002785@qq.com。
五、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共青团员和模范团干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4日
03号五四评选通知(2) 03号五四评选通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