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4-03-25 13:51次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经学生自愿申请,班主任实际调查,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研究讨论,决定给予以下同学临时困难补助:
薄璐瑶 吕珊珊 刘怡妮 董瑞雪 金赛宁 卫卓妮 陈江龙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至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向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邹老师,地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401B办公室,联系电话:0376-639077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5日
上一条:信阳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下一条:巡察公告
校党委书记王文鹏到我院调研
学生处处长朱四倍莅临我院指导辅导员队伍班情熟知工作
我院开展纪念“一二·九”运动系列团日活动
我院开展融媒体中心培训月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