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2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2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5号)、《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3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积极组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26日至9月30日。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376-6390776。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