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信院组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各党支部研究讨论,拟确定黄广旭等21人为我院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17:00。
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标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办公地址:计科楼401A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3569
中共信阳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