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校级三好学生、模范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细则

2015-05-19 10:22

 

评选三好学生、模范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我院学生评先工作,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该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或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该学年评先。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模范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民主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
    2、学院公示。学院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3、评审。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模范干部推荐审批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等材料,并报学生处管理科,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进行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表彰办法
对获得三好学生、模范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张榜公布名单,记入本人档案,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张榜公布,颁发奖状。
 
 
 

                                                        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月十四日

上一条: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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