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我院学生评先工作,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各班级团支部,在校共青团员、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努力勤奋,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
4、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联系群众,有较高威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
6、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作弊、违纪现象。
(二)模范团干部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准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职务一年以上(含一年),热爱团学工作;
2、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能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方向。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作风扎实、正派。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爱护同学,有较高的威信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班子成员配备齐全、制度健全且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3、团支部团结协作,在学生中威信较高,核心作用明显,决策民主,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并和班委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4、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5、能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在促进学风建设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
6、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期缴纳团费,积极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定期组织团员青年进行理论学习,组织生活正规且富有成效。
三、评选办法
1、各班级团支部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2、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把“评优”与平时“创先”紧密地结合起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讲究质量,防止走过场和轮流“坐庄”的不良现象。
3、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团总支,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提交申请情况对团支部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研究决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团支部要对本支部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2000字以内),并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
4、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的评选在团员评议的基础上,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团员和团干部要写出个人总结(1000字以内),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填写“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申请表。
四、表彰办法
对获得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张榜公布名单,记入本人档案,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张榜公布,颁发奖状。
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