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使综合测评奖罚分真正发挥作用,引导学生在认真学好专业知识,提高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的同时,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我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加分项
1.在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中获奖按以下标准加分:
奖励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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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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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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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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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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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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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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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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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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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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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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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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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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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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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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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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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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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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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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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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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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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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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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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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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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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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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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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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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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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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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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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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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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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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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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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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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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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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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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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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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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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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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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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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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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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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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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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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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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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团体比赛项目对团队内每个参赛成员单独按表中标准加分,分值不再分摊;
②同类比赛和荣誉称号只取最高级别的加分;
③体育类比赛中,校级(含校级)以上运动会成绩1-3名为一等奖,4-6名为二等奖,7-8名为三等奖;
④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运动会、健美操比赛、方队等活动训练,每人加0.5分;学院篮球队队员、足球运动员(以团总支备案名单为准)每人加0.5分;
⑤除电脑爱好者协会和彩嵌协会外,参加其他学院和社团活动获奖,不论获奖等级,每次加0.25分。
⑥校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颁发的证书,不论获奖等级和荣誉,每次加0.25分。
2.在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限前3名作者)加6分;出版专著者加12分;获得专利者加6分;获批校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者主持人加3分,参与人加1分。
3.公开发表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作品(不包括新闻通讯类稿件),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等刊物分别加6、4、2、1分。
4.新闻通讯类稿件在国家级、省级、市(校)级的电视台、报纸或网站上发表分别加1、0.5、0.2分。(注:合写则分值均分;相同事件的报道只取最高分;广播站发表不加分)
5.学生干部(含寝室长)按以下标准加分:
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3分;
②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副班长:2分;
③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班委:1分;
④寝室长:0.5分。
注:①学生干部加分按学年计,担任一学期者折半加分,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②学生干部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职务加分,不累积加分。
6.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在校寝代会上被评为“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加1分。
7.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优秀调查报告者加3分,获得校级优秀调查报告者加1分。
8.学院劳卫检查小组每人加1分。
9.当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按省、部级学术科技比赛获奖加分,其中特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1分。
二、扣分项
1.不遵守考场纪律,在各类考试中(含党校考试、青校考试、团校考试、校规校纪考试)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每门次扣2分,不及格的一门次扣1分。
2.受留校查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分别扣10、8、5、3分。
3.无正当理由旷课、旷操者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人每次扣1分。
4.在各级寝室卫生检查中被批评一次,则该寝室全体成员均扣0.5分;发现违章用电扣1分,且该寝室全体成员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与奖、助学金的申请。
5.若一个寝室在一学年的各类寝室卫生检查中被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寝室长及该寝室所有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加分。
三、其他说明
1.所有加分须凭获奖证书或有效证明。
2.为了引导学生在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的同时,认真搞好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学生通过加分后的综合测评成绩与加分前的成绩相比提高名次不得超过20个,如超过20个名次按20个计算。(例如:李某,在加分前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上排名第35,通过加分后,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上排名第5,那么按照此规定,他的最终成绩只能排第15名。)
3.除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外,其他各项加分中单项总分5分封顶。
4.未尽事宜,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